塞北的雪

我经常对小张说:“我爱你”
“,塞北的雪。”
前半句是为了表达情感,后半句却是为了显几分俏皮。
那其实是一首我十几岁上声乐课学来的歌。小学年纪到中学,我们当地有个有名的歌唱家,人称刘老师。刘老师在九十年代参加一个在我们那里很有名的电视歌曲大赛,拿了冠军出得名,时常是各大文艺表演的压轴嘉宾。我曾在她那儿学过几年音乐。当时有一本厚厚的民歌大选,里边有简单的歌比如“雪霁天晴朗,腊梅处处香”,“沂蒙山民歌”,到“牧歌”,“好运来”,“为了谁”,又到歌剧式的“紫藤花”,“红豆词”。老师有时候听到好听的歌了,也会单独打印歌谱给我们。

学习的地方是老师的家里,一间小小的钢琴房,来上课的学生围着钢琴坐成两列。另一面是镜子,座位常常延伸到镜子那里,才统共坐下十一二个人。上课通常分为三个部分,练声,唱谱,唱歌。又分别是合唱和独唱两个部分。练声的曲调有很多种,没上过课的人可能会惊到下巴都掉下来。当人们练“mi~ma~mi~ma~mi”时,需得跟着老师的琴声大声唱出来。可不是那么简单,民歌要求个共鸣,练唱的时候眉毛得抬高,双颊也得抬起来,作出假笑的样子,嘴巴也得张到最大,假到不能再假,但是动作得足够夸张,不能有半分敷衍。若是不够大,老师便会用长指甲把你下巴掰开,也不给人留半分情面。于是整个口腔都暴露在老师和对面同学的面前,面目狰狞,还总得担心别人从你牙后边的菜叶肉渣猜出你晚饭吃了啥。第一次被掰的时候吓得尖叫连连,一是惊讶老师行为突然,二是生怕下巴脱臼,但是又在练着调子,尖叫便咽进肚里,接着咿咿呀呀。第二次第三次便学了聪明,早早张大了嘴。练歌是不许有丝毫荣辱观的,霸王别姬里也有类似的场景,犯了错,便跳起长板凳,露出屁股挨戏班主的打。有些事儿是只许这一个调式,不许错的。错了就得纠正,就得惩罚。
学歌也是有许多趣味的。老师有只会唱歌的狗子,经常跟着钢琴声嗷呜嗷呜,但音高有限,琴音一高便仰天长啸,有时还断断续续,像是给左了的声调添几分韵味。老师甚是自豪,每逢新同学来上课,总要狗子登台表演,学生便喝彩,非常热闹。
短短几年,在老师那里学了许多歌曲,但老师并不重视,也不怎么说出赞美的话语,一起学习的姑娘们不少都走上了艺术的道路,把唱歌作为主营或者添色的特长了。许是我有时候太调皮,又或许是唱民歌的老师没法调理我这被烟呛过的嗓子,我唱起民歌来总是不得真传。
到今天我记起这事儿来,也只记得清楚一些熟悉面孔,和一些画面而已。
一是老师的耳朵,我一直觉得很恶心。皱皱的皮肤上常常坠着个大耳环,耳朵被耳环长年累月压出了巨大的洞,老皮子往下耷拉着,往往站一边对着老师练唱,还能透过洞口看到对面的学生。当时看着,我就纳闷着人体皮肤的坚韧性,以及是否某日这耳朵便豁辣出一条口子,变成两个分道扬镳的肉脚。
二是老师家门前的巷子。每周六我就抱着重重的书,穿过大街小巷,来到老师的小区里。他家门前那条黑乎乎的巷子,在未学歌前曾经走错路进去过一次,白亮的日头,前后左右什么也没有,以为是会拐骗小孩的地方,怕得很。眉头一皱,便往后撒腿一跑,直到周围的环境变得熟悉起来。学歌后,我就得自己穿过那条巷子了。有时候爸爸妈妈会接送我,但大部分时候我都和小姐妹们穿出小巷,在巷口叽叽喳喳道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