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变

多年以后若是回忆,2016我的贵人大概是两位朋友。一位嫌弃我拖沓的作风,任性的性格,一位代替现实扇我耳光。
我以往的朋友都对我格外包容,这虽然体现出他们的大度,却是对我无益的。因为包容,我不知道自己的迟到有多么惹人讨厌。因为包容,我刻意忽略了本科时候乐队排练我的迟到给大家造成的失落和烦躁。我习惯了这么做,并取名为随性,好更加任性妄为。我不曾成长,用词藻包装我的幼稚和懒惰。当思考问题的角度变得更为形而上,我便完全无法认识自己改变自己。幸而今年出现了这第一位朋友,我下定决心要信守承诺。
第二位是我大学时期的浪友,总是很有主见,我永远辩不赢。她告诉我要在美国生活,最基本的就是练好英语,最重要的就是了解当地文化,融入。而我们经常找借口,用其他事情更重要为由,天天和中国同学一起玩,呆在自己的舒适区。真相是,把英语练到native的水平对我们来说太过困难,我们根本不敢去做!因为害怕接触新事物,而做一些习而惯之的事。

在纽约,有朋友或没有朋友。在lillie‘s背着大书包也没人投来异样的眼光,在粗糙的意大利餐吧里和老朋友聊天喝酒到头晕眼花(喝酒总会美化回忆),和朋友走过中央公园(像个游客一样),和朋友在没有博物馆甜品店开门的12月25号在博物馆前见面寻找Lady M,和朋友一起吃不到地道的食物像无头苍蝇一样在寒冬里御风而行。和朋友看了芝加哥,芝加哥有女人的泪女人的解脱女人的性感女人的伪装。都在说芝加哥乱,说是成了美帝最乱的城市?我的概念里,最乱应该是说走在巷子里就一定会被枪杀这样的概率吧。然而就是这样的背景里,剧作家愿意铺设故事,塑造人格。有人喜欢纯粹,但是纯粹只由肮脏孕育。喜欢“纯粹的像白纸一样”的人们会怎么想(他们应当羞愧)。我不愿意做个纯粹的批判者,所以忍住不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