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e a good friend

要做一个好朋友是很困难的。如果你非常喜欢一个人,想与他做朋友,要么顺其自然,要么努力得到他的认可。若是对方并不认可,那他即使对你表示愤怒、厌恶,也是可以理解的。他并没有任何义务对一个自己并不认可的人表示友好。也许陌生人之间的友好是可以被他接受的。但一旦跨越心中的池水,想要对陌生人、朋友以外的区域多加干涉,那就会讨人嫌。

我曾经经历过被自己一直真心以待的人冷漠对待的经历,因为和他的好朋友在一起了一段时间,让他觉得自己不被尊重。那以后我仍然坚持着示他以真心,却屡屡碰壁。一次我走在仙林的地下通道,一边觉得伤心,一边坚定地觉得自己认可的人怎么也要继续下去,即使对方已不把我当作朋友。

如此想来,不被自己所爱的认可的时光是如此黯淡,但是因为坚持着自己认为对的事情,即使受到伤害,也觉得可以承受。更因为这样,知道原谅和认可都是单方向的。

旁人可能嚼舌,他对你这么好,你不能伤害爱你的人。为什么不能伤害?行为造成了困扰,因为爱,就可以被原谅吗。是的,一切都是可以被理解的,一切的逻辑都说得通。但人的情绪是最真实的。不喜欢就是不喜欢。你喜欢喝牛奶,我便讨厌。也许我今天心情好,牛奶味道佳,我便喝了几口,但我明天就恢复常态了,作为朋友还是不要妄自揣测。揣测错了也不要把自己当作受害者。

张爱玲说卑微,在卑微里开出花来。卑微都是给自己看的,给路人评议的。卑微可能让看者落泪,心疼,怜悯。但卑微并不是付出,不是劳动,不是等价品。别摆出受害者的姿态摇尾巴。